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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Lloyd Esq. 於 2015-8-8 21:57 發表 
该判罚由管理员与版主共同商讨,并已考虑到多方面的因素,加之并非全责,所以才按最轻情节处理。
楼主只说使用“高分低能”,却不提后面还说“低分低能”,可是避重就轻?岂还能认为这不是对别人的攻击?
我们有必要阻止此种翻案风 ...
這是因為「低分低能」並未有正式的定義,只能以「高分低能」作引申解釋。
另外,本人從未明言有意翻案,本文的作用純為探討不同用詞混用對傳意的影響、以及不同字詞在不同語境下的意思及理解。
假如本人有意翻案,我大可在「站內事務版」發帖,何必如此大費周章?
還是你們根本完全無意容許「翻案」或「上訴」等程序在本壇,令本壇的管理退步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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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hugoalh 於 2015-8-8 22:10 發表 
本人只想問一句:如果你被任何一人罵你是高分低能,或是低分低能,你的心情是如何?
假如有人形容我是一個高分低能的人,我不會有任何特別心情。因為我十分清楚這詞語的意思,而我亦相信對方是作出提醒,總比隱瞞事實更好。
因此,我會選擇自我反省,思考到底是哪一方面出問題,影響別人對我的印象,從而作出改善。
你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