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完成换电的电动公交车驶出天津市海泰充换电站。新华社发
天津网讯 城市快报记者 单学熙 昨天从市环保局获悉,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依据环保部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方案》,制定了《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》(征求意见稿),并从即日起至10月7日向公众征求意见建议。
按照应急预案,天津将根据污染情况,对重污染天气采取三级预警响应。出现重污染天气时,政府将发布预警信息,提示公众做好防护。市民可登录天津政务网、天津环保政务网、天津环境网、北方网了解预案内容,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建议:信函寄至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(邮编300191)天津市环保局大气处,并在信封上注明“《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》意见建议”;发送传真至022—87671577;发送电子邮件至TJDQYJ@126.com,并在标题中注明“《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》意见建议”。
此外,当出现重污染天气时,希望市民也能积极响应,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同时,控制自己的生活方式,包括:儿童、老年人和心脏病、肺病患者以及过敏性疾病患者,应当留在室内,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;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出行,减少汽车上路,停车时及时熄火,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,尽量避免机动车日间加油;减少燃放烟花爆竹、祭祀烧纸等行为;商业场所停止开放景观灯光,商场、超市等公共场所缩短营业时间。
三级预警
禁止露天烧烤停止土石方作业
当未来72小时后将发生连续三天及以上重度污染天气,即AQI>200(指城市所有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AQI日均值),但未达到二级、一级预警等级时,启动三级预警,采取的强制性措施包括:
■重点排污工业企业采取措施,将二氧化硫、烟(粉)尘、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20%。
■一般污染排放企业采取措施,将二氧化硫、烟(粉)尘、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现行排放标准限值的80%以下。
■停止所有建筑、拆迁、市政、道路、水利、绿化、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;中心城区道路每日机扫,隔日水洗1次;中心城区以外区县政府所在地主要道路每日清扫保洁1次。
■按照黄标车限行区域,天津牌照的载客汽车每日限行一组(两个)尾号;货运机动车、危化品运输车辆,6时至24时禁止驶入限行区域,零时至6时按照尾号限行规定行驶。
■加强公交运力保障。
■禁止露天烧烤,禁止垃圾、秸秆焚烧。
■所有水泥粉磨站、渣土存放点全面停止生产、运行。
■混凝土、砂浆搅拌站必须采取苫盖措施,增加洒水降尘频次。
二级预警
天津牌照载客汽车单双号限行
当未来72小时后将发生连续三天及以上严重污染天气,即500>AQI>300时,启动二级预警,采取的强制性措施包括:
■重点排污工业企业按应急承诺书采取限产等措施,确保二氧化硫、烟(粉)尘、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30%。
■一般污染排放企业采取使用低硫优质煤、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、压缩生产负荷等措施,确保二氧化硫、烟(粉)尘、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现行排放标准限值的70%以下。
■停止所有建筑、拆迁、市政、道路、水利、绿化、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;中心城区道路每日机扫,每日水洗1次;中心城区以外区县政府所在地主要道路每日清扫保洁,并加强水洗工作。
■按照黄标车限行区域,天津牌照的载客汽车实施单双号限行;货运机动车、危化品运输车辆,6时至24时禁止驶入限行区域,零时至6时按照尾号限行规定行驶。
■加强公交运力保障。
■禁止露天烧烤,禁止垃圾、秸秆焚烧。
■所有水泥粉磨站、渣土存放全面停止生产、运行。
■散体原材料露天堆放的混凝土、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;散体原材料在封闭场所堆放的混凝土、砂浆搅拌站要采取降尘措施。
一级预警
中小学停课户外大型活动全停
当未来24小时后将发生一天及以上极重污染天气,即AQI达到500时,启动一级预警,在二级强制性措施的基础上,增加下列强制性措施:
■所有混凝土、砂浆搅拌站全面停止生产。
■中小学及幼儿园停课。
■停止所有户外大型活动。
■企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。